(19/1/07)僱主巧立職位繼續低薪請人 工資保障運動漏洞多 清潔工保安員定義不清

政府推行的工資保障運動推行至今超過3個月,勞工處拒收薪金低於「最低工資」的「清潔工」及「保安員」兩類職位空缺。不過,該處發現有1463個空缺在這3個月內「流失」,顯示有僱主

願循其他途徑以低薪請人。有立法會議員及勞工界指工資保障運動漏洞多多,如有僱主「巧立職位名目」,改用其他名稱,以低薪聘工人當清潔工及保安員職務。

政府推出「工資保障運動」,推動在「清潔工」及「保安員」兩類職位實行最低工資,但效果成疑。昨日的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會議上,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常任秘書長張建宗更承認,上水有學校校長曾致電給他,質疑為何不能以4800元聘請區內人士擔任清潔工,指員工可免除車費開支,薪金應可少於政府最低標準。

勞處網頁流失逾千相關空缺

張建宗昨表示,現時已有750間企業表明支持運動,答應以統計處按季工資水平給予外判清潔及保安員「最低工資」,最新工資水平分別為5011元及6844元。

張說,經該處勸喻僱主下,有900份本低於工資水平的職位,最終亦可提升薪酬。不過,同期亦流失了1463有關職位空缺,由05年10至12月的7481個,減至06年同期的6018個,顯示有僱主寧願不使用勞工處免費招聘服務。

民主黨議員鄭家富及職工盟秘書長李卓人均稱,運動對清潔工及保安員定義及工作不清晰,令僱主可「巧主名目」請人,例如有公司聘請「廚房潔淨員」,每天工作10小時,但薪酬只有4920元。

本報亦在勞工處網頁發現有學校聘請「清潔兼校工」,薪酬亦只有4600多元。立法會勞工界議員王國興批評,有僱主走灰色地帶,只要稍為修改職位名稱及工作性質,便能以低薪請人,當局難以監管。

王國興指出,更甚的是外判商先將員工變為「假自僱」,再將清潔工作以低價「判上判」形式判予工人。

張建宗說會詳細了解有關空缺有否違規,但他指工資保障運動推行兩個多月來,效果正面。對於立法制定最低工資,他強調現階段需要冷靜研究及探討,不能倉卒立法,但承諾若決定立法,會交代時間表及路線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