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資
1. 工資包括了甚麼?

工資包括:收入底薪、佣金、交通津貼、勤工津貼、勤工花紅、固定或超過過去12個月內每月平均工資兩成的超時工作薪酬,但屬賞贈性質或隨僱主酌情發放的款項,非經常性的交通津貼,並不屬於工資的範圍之內。

年終酬金、產假薪酬、遣散費、長期服務金、疾病津貼、假期薪酬、年假薪酬、代通知金、工傷賠償等,都是根據上述的工資定義來計算。

2. 僱主可以扣糧嗎?
僱主只能扣除實際缺勤時間的工資。
假若僱員因失誤而損壞或遺失僱主財物,每件獨立事件,僱主最多只可扣三百元,而扣除工資總數不可超過該期糧的四分一,僱主供應的膳食及住宿費,可按值扣除。
僱主若從僱員扣款以繳付公積金或強積金,則須有書面證明。
其他可以扣糧的原因:
i. 預支或超額支付僱員的工資、貸款等。
ii. 僱主根據任何法例的規定或授權所扣除的款項。

3. 僱主可以拖糧嗎?
僱主最遲要在工資到期後七天內支付工資給僱員,否則須就欠薪支付利息。
僱主若超過一個月仍未支付所有到期的工資,僱員可以用「變相解僱」為理由,追討僱主解僱代通知金及其他解僱賠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