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月來,政府在不同場合多次表示,財赤情況嚴重。為了貫徹財政司長訂下2006/2007年政府的財政要達到收支平衡的目標,開源節流成為嚴峻的課題。節流方面,政府從不同途徑削減開支,包括03/04年削減各政府部門開支1.8%,而累積減幅至06/07年為14.8%。最近倉促推行的急症室收費、行政會議拍板通過賭波合法化正是這個背景下產生的開源方案。雖然政府多次強調急症室收費及賭波合法化與解決財赤問題無關,但其合理性可謂存疑。
政府解決財赤的方案可謂無所不用其技,繼急症室收費被指向窮人開刀後,社會福利署署長在多個場合重申會削減綜援,減幅按照通縮減11.1%。其背後理據為通縮令消費力增加,並且按照目前經濟狀況,申領綜援的人數有持續增加的趨勢,以致綜援的開支不敷應用。暫且勿論綜援開支增加的問題,單就通縮令消費力增加就大有疑問。就以普遍市民的基本開支衣、食、住、行為例,除衣履有較明顯跌幅外(其實只是高檔衣履跌幅較大),其他三方面卻不見得價格下降。以住屋為例,基層市民主要居住的公共房屋,這幾年未曾減租;況且與住屋相關的其他家庭開支,包括水、電、煤氣費也沒有明顯跌幅。在食方面,據最近公佈的綜合消費物價指數顯示有大概3%跌幅,但據另一個由關注綜援檢討聯盟所做的調查,反映綜援人士經常購買的食品,如方包、罐頭、食油等價格不跌反升,個別升幅甚至達15%。在行方面,一向高企的交通費早已為人詬病,在通縮情況下,多間公營或專利交通機構仍堅持沒有減價空間。可見通縮令消費力增加與事實不符。另外,有指3及4人綜援家庭綜援金比非綜援的最低收入家庭每月收入高,以此作為綜援有下調空間的理據。如斯比較大有問題,其理據亦完全站不住腳,究竟是綜援金額過高?抑或非綜援家庭收入過低?在現時經濟不景的情況下,工資無止境下調,普遍基層家庭收入偏低,綜援的標籤效應亦令有需要人士卻步。政府應關注低收入非綜援家庭的困境,制定措施協助他們,如設立收入補貼及最低工資。政府漠視非綜援家庭的需要,反以此證明綜援金額過高,並藉此製造綜援家庭與低收入非綜援家庭的矛盾,其手段極不道德。
對於持續上升的龐大綜援開支,社署署長曾在11月立法會福利書務委員會上提出將綜援開支封頂、設置領取綜援限期及收緊居港條件的規限等激烈措施。其後署長在12月社署網頁的署長隨筆重申來年度將凍結綜援開支於今年度的160億水平,即變相的封頂措施,並進一步重申11.1%綜援金下調幅度勢在必行。政府不斷強調有工作能力人士不應依賴綜援,或以綜援不應增加政府及納稅人的負擔為由削減綜援。但現實情況是,失業率未有顯著改善,找工作(特別是中老年、低學歷人士)仍相當困難,而有工作的亦面臨減薪、加工時等壓力;另外,香港亦沒有如全民退休保障、失業救濟、傷殘保障等形式的其他社會保障,或如最低工資、集體談判權等勞工保障。綜援是基層市民唯一的安全網,政府沒有有效措施幫助基層市民就業及至終脫貧,只一再強調他們不努力找工作、依賴綜援,並將問題個人化,企圖製造輿論將他們擯出綜援系統,只會令基層市民得不到基本的生活保障,其生活質素及尊嚴亦會進一步下降。
我們認為,檢討綜援制度不應只從財政資源作考慮,相反,應以基層市民的生活需要為大前題。政府不應只考慮如何為綜援制度節流及內部資源分配,而應從貧病老弱的需要為本,在經濟不景的情況,我們更需要全面的退休、失業、傷殘等保障制度。我們並且相信,我們應致力建立一個關懷的社會,所有人都能互相幫助、關愛共融,特別是貧弱者都能得到尊重及照顧,為此社會不惜付出代價,絕對不應在困難的時候欺壓弱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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